万花谷的未来

“Look what you made me do.”

【花策‖现代Paro】而生

是100fo点梗。

军娘第一人称叙述。

推荐BGM《清明樱花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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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咬着指甲,坐在那里。

   深夜的急诊室万般热闹,老城区互相将对方殴打至死的夫妻与重伤抢救的老人,因为车祸撞断了腿的青年人,发着高烧打着吊针不断啼哭的七月大男婴,全部沸腾在这一方灯火通明的建筑里。

   然后我看到他拨开人流向我走来。

   其实我也不是第一次见着他工作时的样子了,长发很低地束着,白大褂在苍白的灯照下灿灿地仿佛可以生出光来。

   但我觉得他一定没有休息好,脸色很差,眼眶泛着青色。

   “你怎么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他沙哑着声音低声问我。

    我便扬起脸向他笑:“赔钱,我死了呀。”

    他拧眉,似乎是无暇训斥我,然而伸出的好像想要拉起我的手却径自穿过了我的肩膀。

    我于是不得不重复了一遍刚才说的话。

   “——裴虔。”

   “我真的,已经死掉了呀。”

   我还记得那个秋天。

   因为它有够冷,才十月份,我就不得不换了棉被。

   那时候我刚高中毕业,在外地的警校念书,老爹每个月从账上汇钱过来,不算阔绰,但也并不拮据。

   警校里的女生是稀缺资源,因而我很自然地同几个同届的女同学抱团组了队,虽然不是体能耐力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格斗擒拿最好的,但因为长得还算秀气,因此也颇受她们的照顾,总是一句“——李樱!姐帮你打了水!还不赶快过来谢恩?”还未落,另一句“李樱,东西搁那儿,我帮你拎。”便又响在了耳畔。

   我呢,别的不太会,诌酸文侃大山倒还很在行,于是那些五大三粗的腹中又委实没几滴墨水的男生们便一个个来找我代写情书,我也乐得应下,只当是赚点儿外快。

   我对我的未来没有太多的打算,也不太明白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只是活在当下,亦步亦趋,不滞不前。

    所以,如果那个秋天,我没有遇见裴虔,那么就不会有之后的事,也许我会成为一个普通的民警,过完我普通的一生,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处理些鸡零狗碎的事,但为人民服务也算光荣。

    ——只是,至少不会成为一个刑警,明刀暗枪里行径,每天都面对着腥风血雨。

   是在一条两栋老式居民楼逼夹的小巷子里,与它的亲戚伙伴没有什么不同,钨丝路灯的灯罩上蛛网灰败,阴沟的水泥壁上长着绿得肮脏的苔藓,红砖墙上用红的黑的蓝的油漆刷了无数条广告——

   与浪漫与美好丝毫不沾边,但我确实是在这里遇到了裴虔。

   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雄救美。 因为当我这个盖世英雄脚踏七彩祥云款款而来的时候,美人已经背靠砖墙俯身捧腹双眉紧锁。

   那时的裴虔是挺狼狈的,不过他狼狈得很美——由昏暗灯光映出来的脸部轮廓温雅如玉,睫毛浓密湿润纠缠,嘴角微抿,显出些自持与冷静,总而言之,貌似是个冰山系的美人。

   我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貌似是个高中生,再一想这条街实在荒凉寂僻,我来也只是为了做个该区的夜间安全评定报告向教官交差,那么,这小子十有八九是遇着抢劫了。

   于是满怀着对祖国花骨朵的同情,我好心地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嗨,同学你要紧吗?需要帮你叫救护车或者报警吗?”天地良心,当时我还真怕他是给人捅了,然而一看他腹部并无任何出血迹象,估摸着大概只是挨了几拳而已。

   他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然后一抬眼,忽然就那么定定地盯着我。

   其实直到现在,我也依然不知道他究竟在盯什么,也许是我穿着酷肖警察制服的警校校服和他说报警,又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但那都已经不重要了。

   我只知道基于此他后来养成了一个非常令人费解的习惯,每次行完鱼水之欢后他总也单手支了头盯我,也不知道他在盯什么,我只觉得又困又倦,然后就直接枕着他的手臂睡过去。

   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再见过他,更不要说知道他居然叫这么个倒霉名字。

   我依然目标混沌却微妙地清晰着地继续我在警校的生活,家里没怎么来电话,我也从不打回去。

   事实上,自从我高中失足磕到了脑袋给老爹打电话,而他在为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挑生日蛋糕,没空搭理我接着敷衍地应付几句便挂掉电话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往家里或者是给他打过哪怕一通电话。

   我想我大概可说是一个矫情的人吧。

   不过那年过年的时候,我还是老实拎包回去了,尽管家里似乎也没有我太多事。

   倒是弟弟李时念了初中懂事了一些,我进门的时候臭小子竟然主动给我拎了双拖鞋还颇让我受宠若惊。

   老爹对我依然不咸不淡,不过继母嘘寒问暖了几句。

   就这么闷闷地过完年,我又收拾东西回学校。

   登火车那天,老爹来送我,五十过头的、工作了三十年的民警早失了年轻时虎背熊腰的威猛模样,帮我拎着行李走在前面,身形微微摇晃,步履也有些蹒跚。

   我们一路上都没有什么话可对彼此说,直到我上了火车,他才站在站台边很平淡地说:“一个人在外面读书,多注意着自己。到了学校,还是打通电话回家里来吧。”

   我说:“好。”

   但是直到最后也没有打。

   他在三个月后,死于一次执勤时缉捕抢劫犯的行动,而那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不想说些什么。

   我只是真的很后悔。

   继母与我虽然并不怎么亲近,但为人还是厚道,我用老爹生前的那一点积蓄和抚恤金念完了警校,而往后的路就只有靠自己。

   我毕业考核的成绩还不错,能留在市天策属公安局做事,民警部和刑警部都缺人,于是领导挥一挥手,让跟我同届的几个毕业生自己选。

   尴尬的是,我却在做出选择之前得了重感冒,不得不头顶烈日到医院去看病买药。

   这地方其实也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人倒是天杀的多,我挂号排队等了好久,居然排到最后硬塞给我一实习生,才大三,我都没力气愤怒了,我只担心我会不会一命呜呼。

   于是愤愤走进那间连牌子也没挂的办公室,我努力地使出我作为未来人民公仆的涵养来压抑自己随时可能爆发出的怒火,然而目光僵冷地向那实习医学生身上一顿,我觉得这世界是真他娘的玄幻无比。

   “——其实你该感谢我,”三年前那条巷子里盯得我不知所措的青年低头看着我的挂号单,“按你原来那么排下去,至少还得等三个小时,烧也烧死了。”

   我抽搐着眼角,他倒泰然自若地一挥手:“你坐吧,虽然我学的是脑科,不过感冒发烧还是能看一看的。”

   我想我确实是烧得头昏脑涨,居然任他摆布地真坐下了,布娃娃一样任他检查,老老实实回答问题,最后实习生签字笔一挥,迅速而准确地开出了几样我看也看不懂但一定很难吃的药,刀子往我这边一推,便似笑非笑地望着我的眼睛。

   稀里糊涂地一收药单,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了一件事。

   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问他:“你刚刚……你的意思是……是你让我……到你这里来看病的吗?”

   “对啊,”他坦然答道,“其他学校我不清楚,但万花医科大学的优等生还是能开得了这个口的。”

   我觉着,他应该是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件事,便也开门见山:“那么——你是……想还那天的人情?”

   “没。”他说,微微有点儿别扭地移过眼,“只是想认识你。我叫裴虔。”

   “哦……”我恍恍惚惚地点点头,“赔钱啊。”

   大概就是这样开始正式来往的。

   在裴虔宛如老妈子的叮嘱下,我在短短三天之内就回医院复查了两次,最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地要准备大耳巴子往他脸上糊的时候,他却笑得如沐春风:“恭喜你,李樱小姐,你的病好全了。”

   ——我只是更想揍他了。

   我大病初愈,为了感谢医生,正好这臭小子下班,我便很是虚情假意地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吃个饭,可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真答应了,搞得我心疼钱包之余还不得不把他带进附近的快餐店……给他点了一份儿童套餐。

   我不知道裴虔看着这一盘东西是个什么想法,反正我是挺乐呵地把餐盘往他面前一推便顺势在他对面坐下了。

   他低头看着金灿灿的鸡腿和火腿豌豆玉米蛋炒饭,握着勺子,没动,也没说话。

   我狐疑地抱臂看他,其实心里总有点不安,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事,因为裴虔的脸色实在有些难看,我也不知道他是在想些什么。

   “我爸爸,他也是医生,”半晌,他轻轻地说,“他出事的前一天,刚好我也缠着他到快餐店去吃了这么一盘饭。”

   我沉默地看着他。只能是沉默地看着他。

   可是他却已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开始扒饭,其实吃相并不怎么好看,还有点像小孩子,然而没得由来地让我心里疼痛,仿佛剥茧抽丝般缕缕被拽去了什么东西,连心跳都苍白无力。

   “其实也不是不多见,这种事,”裴虔抬眼看一看我,反倒安慰起我来,“只是有时候会忍不住想——我爸爸用手术刀救人,可是病人家属——我不知道他在手术室门前倒下的时候有多疼,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怀疑自己一生里做的所有事情……其实都是不值得……”

   ——可是我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那把尖刀刺穿他咽喉的时候,他是该有多疼,甚至他手里还紧紧拽着那个被抢的皮包,洗得发白的制度上全是血。

   我也不知道,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觉得自己活得值得。

   我只是恍惚听到自己就那么说了:“听着,小子,我现在可是市公安局的刑警。只要我们在,就不会有这种事——再也不会有这种事了。”

   我由是成了一名刑警,一切都仿佛是宿命一般。

   工作量的庞大完全超出了我的预计,受理的案件也大部分都超越了想象的极限,我从未想过这座由钢筋水泥与混凝土搭建起来的城市里会有那么多太阳照不见的地方,也从未想过有那么多人正在逆来顺受地等待着公理。

   如此阴冷恐怖,而我必须前往。

   我有些惭愧在警校里没有全力以赴,在执法过程中,再硬的拳头落在身上也不能松手喊疼——甚至于刀刃匕首。

   开始渐渐数不清自己身上的伤痕,有新有旧,有的会消失殆尽,有的会永久存留,我只是从未想过后悔与回头。

   和裴虔成了关系微妙的朋友,他送过我一支保加利亚玫瑰色的口红,意外的合宜,问他怎么挑的,万花医科大学的高材生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他说:“看它顺眼,然后就买了。”

   实在是简单粗暴得令人吃惊。

   单位上走得较近的几个女同事,一致地认为他是我男朋友,这让我觉得有点遗憾,这个每学期奖学金能负担起自己生活的天才学生,只能是眼镜配得不好才看得上我,还没算他那张温俊的脸,一笑就迷倒一群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同样如此认为的还有我弟弟李时,虽然同继母没什么话可说,但兄弟毕竟是兄弟,也总要时不时问问近况,听我说完这位朋友,电话那边的少年纠结了一下,再纠结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对我说:“姐,我觉得他喜欢你。”

   当时我在咖啡店里点完摩卡准备今晚加班,旁边还站了个幸灾乐祸的裴虔,白眼真是还差那么一点就翻到天花板上去了。

   因为,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想过,裴虔会喜欢我。

   我是说,他竟然会喜欢我。

   那年的圣诞节,我恰巧赶上公休假,裴虔泡在图书馆里研究他的脑神经——也不是他的脑神经——总之就是这么一回事,于是我很没义气地丢下他自己去和几个同样休假的同事出门嗨了,还很有些花枝招展,涂了发亮的唇膏,穿了冬季的加绒短裙和高跟长靴。

   我们从街头逛到街尾,买各种各样的废物,其间遇到一对可爱得像从画里走下来的双胞胎男孩,笑得我差点儿 直不起腰来。

   那作弟弟的可怜兮兮地拉着他哥哥的手,指着小摊上一只气质傻乎乎但确实很可爱的玩具狗说:“哥哥,我想买这只玩具狗嘛——”

   作哥哥的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凝重着一张小脸儿:“唔,我也想买这本插画书。”

   “可是、可是我们买了就没钱给爸爸买礼物了呀?”

   于是哥哥纠结了一下,然后一声拍板:“那我们就不给他买礼物了吧。”

  …… 真的是亲生的儿子啊。

   我在远处含着笑看他们,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会是个什么光景。

   或者说,我是否会有自己的孩子。

   我会嫁给谁。

   我会与谁恋爱。

   接着我莫名其妙想到裴虔。实在是把自己吓得不轻。

   那天我和他们去酒吧喝酒,我记得我是点了一杯苏打威士忌,不过我酒量不太好,两杯下去就不行了,就看他们在暗昧灯光下猜拳罚酒,晕晕乎乎安安静静地傻笑,最终不知是谁打了个电话把裴虔找来。

   我不记得具体过了多久,但他简直像个训练有素的空降兵般迅速,我被他半拖半抱地挪出酒吧的时候,我还缩着脖子生怕他揍我……虽然他貌似也揍不过。

   我只记得站在路灯下,我仰头努力地看他的脸,其实根本看不怎么清楚,但我固执地继续。

   直到我听到他艰涩而低哑地问了一句:“你是想住酒店……还是跟我回公寓?”

   我当时还特别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我说:“这不都一样吗?”

   第二天早上,我在他公寓的床上醒来,发生了些什么我也心知肚明,我只是怪讶于自己的镇定,仿佛是蓄谋已久的事,除了稍稍感到点惘然和异样的不适外,我觉得自己一切正常。

   裴虔没在,听外面似乎走在准备早饭的响动,于是我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抱着一种十分微妙的心态默默动手套上床边被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

   只是穿裙子的时候下身疼得我眼皮直跳,我从没想过酒后乱来的后果会这么令人困扰。

   我僵僵得坐在床沿准备缓口气,裴虔却拧开了门把手走进来,兴许是怕我尴尬,他并没有一来就说些什么,而是很坦然地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

   晴天。冬季金色的阳光大片地倾泻进来。我看着他的侧脸有点发愣。

   “……就是这么一回事,”他微微低着头,显得有些难为情,“算是我趁人之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好在你还没有男朋友……其实我照顾人也不是特别差劲的,虽然在学校里很忙但是我——”

   “裴虔,”我终于忍不住打断他,我怕他再扯下去,会活活从万花医科大学扯到万花医科大学附属中学,于是我抱着一种连自己都不明白的孤勇的心情问他,“你是——是喜欢我吗?”

   他说:“是。”

   隔着金色的阳光,隔着清寒的冷气,隔着空气中漂浮游移的细小尘埃,隔着窗外传来的几声啼莺,隔着仿佛最遥远却又最近的距离,他对我说:“是。”

  

   就这样,裴虔成了我的小男朋友。

   说来惭愧,我一有正式工作编制的刑警,收入加起来还不及他的奖学金,住的也是他租的公寓,实在是让我觉得很没有成就感。

   裴虔试图安慰我说:“你这么想吧,我是男人啊,要你来养多丢人现眼啊。”

   我忧郁地摇摇头:“但是这样我会觉得我很没有面子啊。”于是该纠结的还是这么持续地纠结着。

   我公务压身,他也是学业繁重,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没有大多数恋爱中的腻歪,电影是没时间看的,逛街更是不可能——我总不能把大街上追嫌疑犯当作消遣——所以也总是小别胜新婚。

   他很心疼我,每次都先抱住上下打量了确认我有没有缺胳膊少腿,也尽量给我吃这样那样补身的东西,明明自己也很辛苦却极少动筷子,我便只好亲自上阵伺候我家读书先生吃饭,我也是真担心他会不会营养跟不上。

   不过他做的饭真挺好吃的。至少还是甩李时那小子白菜鸡蛋汤里不放盐巴放花椒的水平千百八十条街的。

   虽然蛮令我惊讶的是这俩家伙居然还挺合得来,一开始李时还一副“我就说啊我姐还是给盆栽拱了”,不过不知道裴虔跟他在电话里进行了什么男人之间的交流,臭小子现在一口一个“姐夫”喊得可乖巧了。

   ……这得是给灌了什么万花医科大学良心出品的迷魂药啊。

   至于那些个大家都懂却不可描述的事,裴虔比我主动,偶尔我会试图反客为主,但通常会以失败告终。

   没有办法。他只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我轻易沦陷。

   不过也有例外,但那通常是在我又累又困几乎睁不开眼的时候,如果他确实专心又致志地盯了我太久导致我压力过大睡不着的时候,我还是会稍微做出反抗。

   我说:“宝贝儿,算我求你,你快睡……。”


   第二年圣诞节,不知道是巧合还是领导大发慈悲,我竟又赶上了公休假,于是我思考了一下,决定出门去给裴虔买个圣诞礼物。

   ——只是稍微有点尴尬的是,这不是送分题,而是送命题。

   像我家小男朋友那样的高材生,送专业书应该合宜,但又不能体现出我对他的喜欢,实在太官方;送毛绒玩具倒挺合圣诞温馨满满的气氛,可他又不是小孩子更不是女孩子。

   我思考了很久很久,终于还是向现实献出了膝盖,去超市买了食材,终于还是决定以我并不怎么精湛的厨艺给他做顿晚餐。

   街上彩灯通明,人流如织,音乐声如潮水不绝,但我心中只有眼前这一方不大的天地。

   我知道我已经把这里当成了我的家。

   裴虔回来的时间点很完美。刚好我摆好了碗筷,看他用钥匙开了门进来,便笑得格外贤妻良母地喊他过来吃饭。

   他有点茫然地看着我,然后低下头,抬起手很小心很小心地擦了擦眼角。

   我给他炖了甜玉米炖排骨、水煮鲢鱼、仔姜肉丝、糖醋白菜和一碟迫于无奈从超市里买来的提拉米苏蛋糕,因为我觉得圣诞节虽然是洋节,而过节就该大鱼大肉。

   但那也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见裴虔吃了这么多东西,让我很担心他会不会吃太多而消化不良,并且我做的菜也不是特别好吃——手艺跟他简直没法儿比。

   吃过饭,裴虔很严肃地叫住我,我便老老实实地在他对面坐着,不知道他是要说些什么。

   “我所有的学分都提前修满了,实践技术也是满分,李樱,”他说,“教授说等我再修一学期就可以申请念硕士,但也可以选择提前进入工作,有学校和他为我做荐保,虽然要从底层做起,但也是在正规的医院,也会有正式编制。”

   我张了张嘴,觉得说不出话来。

   我有点觉得他接下来会说什么——可是他分明可以有更好的未来——

   “所以,再等我半年,”他说,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笑,“等我有了正式的工作,我们就去办结婚证。虽然我目前还没有钱给你买钻石戒指,但是你可以答应我吗?“

   我好想时间就停在这一刻。

   好想好想,只是就此便永远停在这一刻。

   因为我,没能等到第二年的夏天。

   因为决定要正式进入工作的缘故,裴虔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里实习,却比某些年轻的在岗医生还老练稳重些——当然,偶尔碰见他也挺尴尬的,让他看见我挂彩还没上药的第一现场,实在是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

   这也不能怪我,从年初起。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城区犯罪率直线上升,仿佛一个以阴暗为岩浆的火山,突然之间便肆无忌惮地爆发了,戾气逼人,好像欲要熔蚀一切。

   警局辛苦,医院也辛苦,就是裴虔偶尔给我打电话,通话时间也很短,他总叮嘱我要小心再小心,我却甚至有时候连他的话也不能听完便要匆匆挂断出警。

   我也试过给他打电话,十次里有九次他都接不到,病人太多,伤患数量更是空前增长,医院也忙得不可开交。

   可是忍一忍就好了。

   我对自己说,忍一忍,把这段非常时期熬过去,以后就越来越好了。

   我会嫁给裴虔。我会一辈子同他在一起。

   就连出事之前,我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我们捕获了一个手持尖刀抢劫珠宝店的暴徒,体格相当健壮,制服还是制服了的,然而他力气太大,根本没法给他铐上手铐。

   出警的警员和该街区的民警加起来也无法维持秩序,我只好走到他们前面去拿着对讲机向局里请求支援。

   而变故就是在那时候发生的。

   谁也没有想到。

   那个人忽然发狠摆脱了所有人的控制。他手里的尖刀刺进我毫不设防的柔软的腹部。他的眼睛里是一片空荡荡的麻木与茫然。

   我觉得一股温热的暖流瞬间充满了我的腹部,对讲机掉到地上,我下意识地抬起手,想推开他,却不知怎么用力抓住了溅满我猩红而尚有余温的血液的刀柄。

   在那短短的十几秒里,所有一切都变得非常缓慢。

   他刺了一刀。两刀。三刀。我数不清。

   我的同僚们震惊地赶上来。他们只是太晚。

   倒下去的时候,我忽然地,想起了我爸爸,想起了几年以前,发生的同样的事情,那时候我不知道他会有多疼,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觉得自己毕生的事业值得,现在我终于能够体切,但这体切又将永远随着我渐渐冷却的血液消失。

   我想起曾经有一个人,他隔着最遥远却也是最近的距离,告诉我说,他喜欢我。

   我想起他眼睛里饱含的真挚又腼腆的笑意,他说等到这个夏天他有了正式的工作,他便要成为我的真正的丈夫,从此白头偕老,相伴一生。

   我的制服上沾满了血,可我的手还紧紧地握着刀柄。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摆渡我向幽冥的那位先生说,我还可以去见裴虔最后一面。

   他自称是个鳏居的糟老头子,也是个中医,膝下有两个混账儿子,现下都已经十岁了。其实他看上去年岁并不大,甚至如二十如许人,但他的眼神是苍老的。

   我谢了他,问及原因,他只淡声说:“想起了一些从前的事。”

   于是我这才得以在午夜的医院里见裴虔最后一面。

   他的手还僵在那里,却不是恐惧,我看到他眼里大片地震惊与迷惘,甚至还有呼之欲出的绝望。

   我知道这对于他来说也许太过残忍。

   但是,与其让旁人来转达我的死讯,不如我亲自开口,虽然痛苦,但毕竟也算是个交代。

   我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感到平静。仿佛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

   只要我还能看着他,那么一切就已经足够,也在这同时失去了所有的执念。

   我说:“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要是有比我对你还好的女孩子,就和她在一起,你的人生还这么长,总要有个人和你搭伙过日子的。”

   我说:“你知道吗,我觉得啊,遇见你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真的很感激。从此原谅了一切,也终于知道了爱。能够生而在世……真是、太感谢了。”

   我说:“可是我……是个混蛋啊……我已经……没有办法了……已经再也没有办法了……”


   我说。

   说了好多好多,又哭又笑。

   人世间的一切已经跟我再无关联,他们看不到我,我也即将用尽我最后的一点时间,就此消失在黑夜里,不留下任何踪迹。

   可是我,还想继续说下去。

   我想说,我并没有离去。

   只要你爱我,我便永远活在你的心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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